面對網絡欺凌的處理

我們一向與游泳界各團體友好互動,共同發展進步。但這個世界總有不喜歡、不認同我們的人。批評絕對不是問題,但若是利用資訊及溝通科技,例如是社交網絡、即時短訊工具、SMS短訊等,針對我們及相關人士蓄意及反覆地作出帶有敵意的行為,特別散播謠言或虛假訊息,意圖損害我們的聲譽或與其他人友誼,我們就不能忽視。

同行如敵國 不過相煎何太急

同行如敵國,這一點我們是明白的。

我們不幸地不時遭受包括騷擾、抹黑、披露私隱、更有誣陷、假冒身份、欺詐及排斥等等的網絡欺凌行為,這些網絡欺凌都對我們造成困擾。

有些手段骯髒的商業對手,惡意抹黑,於互聯網發佈不實的誹謗貼文。

當然亦有不喜歡我們的朋友,在網絡上散佈不實訊息,意圖影響及打擊我們的生意。

處理網絡欺凌 難度高

網絡欺凌者可在網上隱藏他們的身份,而不需如傳統欺凌者般親身運用武力或社交本領來達到目的。網絡欺凌者更可利用即時通訊科技對受害者作出持續而不受地域限制的攻擊。因此,我們通常難以有效地遏止網絡欺凌的發生。

我們曾向全球相關的網站發信息或電郵,要求刪除誹謗及不實言論。不過,有不少網站卻以維護言論自由為名,拒絕刪除誹謗貼文。

網絡欺凌活動涉及的範疇廣闊,當中包括誹謗、刑事恐嚇及侵犯知識產權等,黃埔體育會 將與法律團隊及各個執法部門共同參與,援引不同的法例以揭止相關抹黑活動。

如我們於互聯網上發現張貼的訊息含有刑事成分例如刑事恐嚇,或涉及民事過失例如誹謗或可導致傷害的造假消息,我們將會儲存有關訊息,並考慮報警或徵詢法律意見。

亦敬告網民不要以為可匿名及可隱蔽地在網絡暢所欲言,乘機發表抹黑甚至誹謗的言論,傷害他人名譽。其實互聯網的一舉一動較真實世界更不隱蔽,任何網上行為均有迹可尋,以現時科技,找尋網民身份並不困難。也許會花費人力物力,但有需要時我們是會向有關人士採取法律行動的。

誹謗受害人 成功討回公道 案例

二○○八年, 一間英國建築公司總裁及下屬被當地地主設立網站,持續發布中傷留言,如貪污及用人唯親等,成功控告地主誹謗,獲判賠償一百五十八萬港元。

宋慧喬在○九年至一一年間,遭網民散播謠言,指她被南韓的權威政治人物包養,私生活混亂。宋慧喬遂於一二年對該網民提出起訴,最後宋獲勝訴,該網民被判罰款一百萬韓圜(約七千六百港元)。

憑韓劇《來自星星的你》人氣急升的「輝京」朴海鎮亦飽受網上謠言困擾,一名自稱是朴海鎮高中同學的網民,在網上散布了大量含誹謗性的謠言,一四年三月被釜山地方檢察廳起訴,並即時被判罰款一百五十萬韓圜(約一萬一千三百港元)。

延伸閱讀